1 锂电池行李运输规定
1.1 根据现行有效TI,允许含锂电池的设备及备用锂电池作为行李运输,并对锂电池的能量、行李类型、携带数量、保护措施、以及是否需要航空运营人批准、是否需要通知机长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主要要求见下表。
表F-1 锂电池和含锂电池设备行李运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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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锂电池设备 |
备用锂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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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 |
电子吸烟装置 |
PMED |
电动轮椅 |
PED(含充电宝) |
电子吸烟装置 |
PMED |
电动轮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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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能量/锂含量 |
≤100 Wh或≤2 g |
≤100 Wh或≤2 g |
≤100 Wh或≤2 g |
见注释2和注释4,经营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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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Wh或≤2 g |
≤100 Wh或≤2 g |
≤100 Wh或≤2 g |
≤160 Wh 经营人批准 |
100Wh~ 160Wh 经营人批准 |
—— |
100Wh~ 160Wh 或2 g~8g经营人批准 |
100Wh~160Wh 经营人批准 |
100Wh~ 160Wh 或2 g~8g经营人批准 |
≤300 Wh 经营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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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携带数量 |
见注释2和注释3 |
100Wh~160Wh,不超过2个 |
—— |
100Wh~160Wh,或2 g~8g不超过2个 |
2个不超过160Wh或1个不超过300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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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注释2和注释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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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类型 |
托运、手提或随身 |
禁止托运 |
托运、手提或随身 |
托运电池如可卸,应卸下并手提 |
禁止托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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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措施 |
防意外启动, 防损坏, 托运时完全关闭(不在睡眠或休眠模式) |
防意外启动, 全程关闭, 禁止在飞机上充电或使用 |
防意外启动, 应固定防损坏, 托运时完全关闭(不在睡眠或休眠模式) |
电池防短路防受损 |
单个保护防短路, 充电宝应防止意外启动,全程关闭,禁止在飞机上充电或使用 |
单个保护防短路, 禁止在飞机上充电 |
单个保护 防短路 |
电池防短路防受损 |
通知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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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通知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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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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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机长 |
注释:PED 便捷式电子设备(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 PMED 便捷式电子医疗设备(Portable Medical Electronic Device) 1.属于PED的安装了锂电池的行李: (1). 锂电池可拆卸:拆下锂电池,锂电池按照备用电池运输。 (2). 锂电池不可拆卸:锂电池的锂金属含量小于等于0.3克或额定能量小于等于2.7Wh的,按照PED运输;运输锂电池的锂金属含量超过0.3克或额定能量超过2.7Wh,禁止运输。 2.旅客携带的含锂电池设备及其备用锂电池,应属于个人自用且不妨碍航空安保所执行的其他限制。 3. PED的额定能量值不超过100Wh或锂电池含量不超过2g时,每人最多可携带15台PED,然而,公司可以对携带超过15台PED 进行批准。 4.含锂电池的电动轮椅:电池可卸,对于安装一块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300Wh;电池不可卸,额定能量不限;需经营人批准。 5. 每人最多可携带20 块PED的备用电池(电池包含密封型电池,镍氢电池,干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g或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锂电池等),然而,公司可以对携带超过20 块备用电池进行批准。对于密封型电池:电压值不得超过12V且不得超过100Wh,每人可最多携带2块备用电池。 6.锂电池和电池芯的所属类型应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小节规定的每项试验的要求。 |
1.2 以上电池和电池芯的所属类型应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小节规定的每项试验的要求。
1.3 根据ICAO《TI》关于锂电池的定义,结合锂电池移动电源的特点和危险性,旅客和机组携带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因此严禁将锂电池移动电源放入托运行李中运输。
1.4 旅客和机组人员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在飞行过程中应当确保锂电池移动电源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客舱与地面服务部应采取机上广播、安全须知演示等形式向旅客告知锂电池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
1.5 客舱与地面服务部应加强员工培训,协助地面代理单位做好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提示相关解释工作,如通过摆放和张贴锂电池乘机安全提示,在候机楼设立实物展示柜、候机楼播放锂电池宣传短片、发放锂电池宣传资料等方式,使旅客获得更加直观的锂电池携带安全规范。
2 机上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
在飞机飞行途中供机组或旅客使用的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如电子娱乐系统、飞行数据包、信用卡读卡器等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2.1 锂电池含量、测试要求
2.1.1 使用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超过2 克;
2.1.2 使用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2..13 电池和电池芯必须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38.3 小节规定的每项试验要求;
2.2 配备有备用电池时,除满足F.1.4 1)规定外,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防止在未使用时发生短路。
3 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指南